檔案卷
 

905 兩廣總督勞崇光為催請飭匠再刊條約事致粵海關監督諮文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1862年12月26日)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諮催再刊條約移送由
  爲諮催事。
  案准貴監督諮送西洋國換定通商條約二十本前來,業經分别諮行辦理。嗣因條約不敷分送,前經再行諮取二十本移交,以備分送存查。兹已經旬,未見移到,相應諮催。
  爲此,合諮貴監督,煩爲查照,希即飭匠刻日照式再刷條約二十本移交,以便分送存查施行。
  一諮粵海關。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
  督部堂勞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