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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兩廣總督勞崇光為催請飭匠再刊條約事致粵海關監督諮文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1862年12月26日)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諮催再刊條約移送由
爲諮催事。
案准貴監督諮送西洋國換定通商條約二十本前來,業經分别諮行辦理。嗣因條約不敷分送,前經再行諮取二十本移交,以備分送存查。兹已經旬,未見移到,相應諮催。
爲此,合諮貴監督,煩爲查照,希即飭匠刻日照式再刷條約二十本移交,以便分送存查施行。
一諮粵海關。
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六日
督部堂勞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