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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兩廣總督勞崇光為葡國所委駐廣州領事官與英領事所稱不符應諮明覈辦事致總理衙門諮呈
*同治元年九月十六日(1862年11月7日)
九月十六日兩廣總督勞崇光文稱:
同治元年閏八月初七日據大西洋國基總兵照會內稱,駐廣州大西洋國領事官吐夏離任,另委
吐嘚爲領事官。等情。同日據英國羅領事伸陳,以英國顛地商人之司人貝,經西洋國基總兵派充西洋國駐廣州領事官,必須先行詳明英國駐京大臣覈准,方可充任。請俟英國駐京大臣覈明覆到,再行陳明。等情各到本部堂。據此,查西洋國基總兵來文係
吐嘚,羅領事文內稱爲貝,名字兩歧,自係翻譯不符。
除分别覆知飭候諮明貴衙門覈覆辦理外,相應諮呈查照施行。計粘鈔照會、申呈各一件。
(《澳門專檔》第三輯)
附件一:葡使基瑪良士爲委任吐嘚爲領事官事致兩廣總督勞崇光照會
附件二:英國領事爲葡國派委英人爲領事應詳明英國駐京欽差大臣覈辦事致兩廣總督勞崇光申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