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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粵海關監督為將新刻葡約條款二十本及原款式一本移回請查辦施行事致兩廣總督勞崇光諮文
同治元年九月初七日(1862年10月29日)
欽加二品頂戴·督理粵海關稅務毓,爲諮送事。
前准貴部堂諮開,案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諮行大西洋國換定通商條約五十四款,知照覈辦前來。應將條約各款刊刷,分别諮行備查辦理,合就諮請查照,希將送來條約飭匠照式刊刷二十本移回,以憑分别諮行照辦。計鈔送條約式一本。等因到本關部。准此。查前項條約各款現據刊印齊備,相應諮送,並將原款式一併移回。
爲此,合諮貴部堂,請煩查收辦理施行。須至諮者。計諮送新刻西洋國通商章程二十本,原款式一本。
右諮總督兩廣部堂。
同治元年九月初七日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