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95 全權大臣恆祺為葡照會所稱各節與新定條約不符請將照覆寄交葡使事致法國公使哥士耆函

同治元年八月初六日(1862年8月30日)

  八月初六日給法國哥士耆函稱:
  昨奉恭親王諭,以現在中國與大西洋尚未換約,一切事件,應仍由兩國全權大臣公同辦理,當將基大臣原照會交下本大臣。查其照會內所稱各節,實與新定條約不符。查條約內載明:領事官不派商人兼充,並不兼做買賣。章明較著,猶在目前,基大臣何竟忘之?況一切章程須俟互換後方准通行照辦,亦在約內載明,此時尚非大西洋應派領事官之時也。章程甫定,基大臣似不應先行違背。
  兹送上恭親王照覆並本〔大〕臣照覆各一件,奉乞一並覓便寄交基大臣查收爲幸。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