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91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為鈔録原奏清摺事致總理衙門諮呈

*同治元年八月初一日(1862年8月25日)

  八月初一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文稱:
  案照本大臣於七月二十二日具奏,爲遵將議定西洋國通商條約在津畫押互換,並該使臣等返棹回南日期一摺,由驛具奏。除奉到硃批,再行恭録諮呈外,理合先將原奏鈔録清摺諮呈。原奏詳見七月二十六日。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