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90 通州知州為已僱備船隻纖夫將葡使護送出境事致總理衙門呈文

*同治元年七月二十七日(1862年8月22日)

  七月二十七日順天府東路廳通州知州呈稱:
  前蒙憲臺札開。等因。蒙此,遵查基公使於本月十四日午刻抵通,卑州遵即僱備船隻纖夫,妥爲護送出境,並無遲誤。理合具文申覆。原札詳見是月十三日。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