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876 總理衙門為代為僱備葡使回粵所需坐船纖夫事致通州知州札文
同治元年七月十三日(1862年8月8日)
七月十三日行通州知州札稱:
大西洋國基公使現在急欲回粵,定於本月十四日寅刻起程赴津,需用坐船五隻,務須與來時小艇相仿,不可過大。每船並需用纖夫五六名,懇爲轉飭地方官代爲僱備。其船價及纖夫工食,均由基公使自行發給。
相應札知該州,於札到後,刻即代爲備船五隻,並僱纖夫三十名。基公使於十四日午刻即抵通州,上船開行,萬勿刻誤。
仍由該州行知武清天津沿途地方妥爲照料。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