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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總理衙門奏請飭令軍機處查照舊式恭繕奉有全權諭旨一道以與葡使會辦片
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三日(1862年6月19日)
五月二十三日本衙門奏稱:
再,外國懇請換約通商,經奏准後,必再懇請恭讀簡派全權大臣諭旨,外國使臣亦將所奉伊主之詔,與派辦大臣公同閲看,然後懇與會商辦理。臣等與各國歷辦通商事務,皆係如此。即前月比利時國在上海懇請通商,亦經臣等奏加薛煥全權大臣,與之商辦,此係外國人積習,否則因此一事,即致嘵嘵不休。
現在大西洋國懇請通商,業經臣等於十七日奏明,蒙恩鈐派臣恆〔祺〕會同崇厚辦理,並經照會該國遵照在案。惟此前次摺內雖經聲明,請賞加全權字樣,但未奉有諭旨。兹該國呈遞照會,請看奉有全權諭旨,相應奏請飭令軍機處,查照從前舊式,恭繕諭旨一道,勿庸發鈔,即交臣衙門,以便與該國公使會辦,庶免饒舌。理合附片具陳。
同日奉旨:另有旨。欽此。
恭繕五月十七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大西洋國現議通商事宜,請特派大員辦理。等語。著派恆祺作爲全權大臣,便宜行事,會同駐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辦理。欽此。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