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54 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奕□奏請欽派一員會同崇厚隨時商辦葡國通商事宜摺

同治元年五月十七日(1862年6月13日)

  五月十七日本衙門奏稱:
  上年二月間,因布路斯國來津懇請通商,並經法國公使哥士耆聲稱,大西洋亦係大國,該國在澳門住居二百馀年,極爲安靜,近因中國未與換約,不能約束其衆,以致漏稅諸弊甚多,若換約必於中國稅務有益,即請代奏,如蒙允准,務須給一照覆。等語。當經臣等一併奏明,奉旨:布路斯國之外尚有大西洋,難免懇求換約,將來亦可照此辦理。等因。欽此。當經照覆該使臣在案。
  兹於五月初六日准法國哥士耆代遞大西洋公使基瑪良士照會一件,內敘該國住居澳門,由前明至今,幾及三百年,與中國甚爲和好。近因英、法各國俱已換約,該國亦願一律照辦,其詞氣尚屬馴順。查該國換約一節,業經上年奏奉諭旨允准,自應欽遵,准其商辦。惟進京一層,則應預爲阻絶。即如去歲,布魯斯國來津商辦換約,屢次懇請進京,均經臣等切實阻絶,不令前來。現在此利時國懇請通商,亦經臣等思患預防,奏請賞加薛煥全權大臣,令其在上海與彼商辦,斷不可令其赴津。誠以外國人得步進步,若令赴津,必又有懇請進京等事,嘵不已也。
  今大西洋與各國事同一律,議定和約則可,而進京商辦則不能。臣等當哥士耆代遞照會之時即經商定,若該國公使懇請進京,必極力駮斥。不料該國並未照會幹求,而哥士耆乃爲致函代請,其詞則以天津現行瘟疫,懇請准其來京,暫居法館,隨帶屬官三員,祇算法國留住朋友,並不提明係大西洋使臣,一切均由哥士耆往來商議,俟議定後,再回天津、通州等處畫押完結。即算在彼處辦成,於京師無幹。等語。
  臣等伏思,外國人懇請換約,必欲進京商辦者,無非爲就臣等酌議以爲夸耀體面之計。又因前此布國未遂其欲,故此次哥士耆爲大西洋設法,不以進京商辦爲請,而藉口於天津瘟疫盛行,粉飾其辭,狡詐之情如繪。若嚴爲拒絶,徒與牴牾,難阻其進京之舉,且慮其從中挑激,致生事端。臣等公同商酌,彼既算爲法國留住朋友,不提明係大西洋使臣,和約議定後,仍回天津畫押完結,似與顯然來京者有間,他國諒不致以此藉口。一切均言明由哥士耆往來商議,不如允許,以示覊縻,俾哥士耆得見好於該國,儻該國多所要求,亦可責成哥士耆居中排解,爲我出力。惟是商議一切,事務紛繁,且將來定議後,亦須簡派大臣到天津畫押蓋印,是此次雖由哥士耆就臣衙門會議,仍以特派一員專辦爲妥。除臣奕□礙難分身外,相應將臣桂良等銜名開單,恭請欽派一員作爲全權大臣,會同辦理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隨時商辦大西洋國通商事宜,則事有專責,可期妥速辦理。
  兹請將大西洋照會照鈔一分,恭呈御覽。其原照會俟辦結後再行封送軍機處備查。
  五月十七日,議政王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五月十七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大西洋國現議通商事事(衍字)宜,請特派大員辦理。等語。著派恆祺作爲全權大臣,便宜行事,會同駐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辦理。欽此。

附件:桂良等銜名清單同治元年五月十七日(1862年6月13日)


  謹將臣桂良等銜名繕具清單,恭候欽派一員會辦大西洋國通商換約事宜。
  大學士桂、戶部尚書寶、都察院左都御史文、戶部右侍郎董、工部左侍郎崇、內閣學士恆。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