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50 總稅務司赫德爲請令澳門葡人每年納租以賠補立關之費並於約中明言澳門係中國之地事致總理衙門函

同治元年五月十二日(1862年6月8日)

  五月十二日稅務司赫德函稱:
  西洋公使上京一事,曾於三月二十六日由廈門備函奉達。兹本司回粵,聞該公使早已起程,此刻約可抵津矣。現查澳門繞越私入內地洋藥,每月有五六百箱之多,而隨此大宗洋藥,其馀進出口各項貨物均係漏稅之件,以致百弊叢生。若能在彼立關,即與粵關稅務大有裨益。
  再,澳門原係中國之地,祇准西洋人在彼居住,而所住之西洋人及中國人亦屬不少,且並非無銀兩之地。聞西洋官員所收各項規費,除每年留下地方用度之外,尚有送本國銀兩數萬之多。覩此情形,不如令其每年呈納租銀一萬二千兩,藉可賠補立關之費。若該公使不肯答應,即不准其立約。或由英法兩國有人來請准令該公使立約,即應由總理衙門令其勿管。此係中國之事,别國毋庸過問,否則此次立約而不立關,實與粵關稅務有損。儻若立約而不明言澳門係中國之地,將來各國均以澳門爲西洋地土,必致於中國大局有害也。
  因此事關緊要,本司不得不再備函布閲,尚祈留心爲望。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