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49 總理衙門為葡使來京毋庸攔阻事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函

同治元年五月十一日(1862年6月7日)

  五月十一日給三口大臣崇厚函稱:
  日前哥使到京,旋遞照會,因派充伊國總理通商事務,並代遞葡萄雅公使照會一件,歷敘向在中國貿易,刻下亦懇立約通商。等語。哥使並言及葡萄雅公使擬來京城,商辦一切。據哥使雲,新來之國,原不應遽令來京,此時祇作爲法國朋友,到京後即在法館居住。所有議立條約,均由哥使代爲説項,以後定議章程,較爲省便。
  本處因思,外國人向來性情狡執,若決意不許其先行來京,必更堅其進京之意。現經哥使面説,祇作爲法國朋友,中國不必過問,將來議立章程,仍由哥使從中關説。連日本處正在商定辦法,是以尚未函知。今日兩接手書,具悉一切,兹特將基使照會並哥使日前來函,均鈔録一分寄閲。
  日前,哥使言議定章程之後,將來仍赴天津,或在通州換約,以符布路斯之例。現在經閣下設法阻止,渠意仍欲來都,刻下業已買舟,可以毋庸攔阻。諒基使此次來京,既有哥使耽承,或當妥爲調處也。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