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841 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奕□為與葡國議定通商條約已蒙允准事致法署照會

咸豐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1861年5月5日)

  三月二十六日給法國照會稱:
  前因貴國副欽差哥大臣申稱,大西洋實係大國,在澳門貿易,有言若與議定通商條約,實於兩國有益,且專爲通商,並無别意。等語。本爵當因哥大人素來出言有信,並可幫同中國緝私除弊,是以據情入奏,已蒙大皇帝格外允准。
  相應照會貴大臣查照可也。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