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797 兩廣總督耆英等奏報酌定法國貿易條約摺

道光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1844年11月1日)

  兩廣總督臣耆英、廣東巡撫臣程矞採、粵海關監督臣文豐跪奏,爲酌定咈囒哂國貿易條約,恭摺具奏,仰祈聖鑒事。
  竊照咈囒哂使臣喇呢來澳,臣耆英當將接見一切情形歷次陳奏在案。所有貿易條約經臣耆英督同藩司黃恩彤及各委員等,與該國屬員咧嘞等秉公妥議,共計酌定條約三十五款。臣耆英當即逐款覆覈,與咭唎、咪唎二國所訂條約俱屬相同,並無出入,業經繕寫書冊,鈐蓋印信,與該使臣分執爲據。嗣臣耆英於回省後,與臣程矞採、臣文豐公同覆閲,於通商善後事宜均無窒礙,謹合詞恭摺附驛具奏,並將條款繕寫清單,恭呈御覽,伏乞皇上聖鑒,敕部速覆施行。謹奏。
  道光二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奉硃批:軍機大臣會同該部速議具奏。片一件、單一件併發。欽此。
  九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