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784 寄諭兩廣總督耆英著察看各夷情形設法羈縻剴切曉諭阻其北上
道光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1844年7月17日)
軍機大臣字寄兩廣總督耆。道光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奉上諭:
耆英奏接見咪唎使臣大概情形一摺,覽奏均悉。該夷使等所呈貿易條款,據該督詳閲,尚與新定章程約略相仿,無礙通商大局,業經分别准駮,飭令藩司黃恩彤面與會議,計日自可議定。至其情詞閃爍,動以北駛爲挾制,殊屬詭詐,該督已剴切曉諭,阻其北行,若復嘵嘵凟請,但當諭以北省並無通事,內地官員不能通曉該夷言語,且彼處並無專司夷務之大臣,必至徒勞遠涉,仍返廣東。等語。切勿過於著迹,致令該夷疑我畏事,愈生挾制之心,是爲至要。一俟如何定議,即行據實具奏。
至該督查看酋,爲人似尚明白,即諭以堅守成約,勿稍反覆。其大西洋舊兵頭
唎喴啦
哆呈遞公文,亦有北上之請,業經該督曉諭阻止。惟咈囒哂使臣喇吃呢,據咪夷聲稱,約計一月後可以到粵,似與咪夷通同一氣,俟該夷到日,如亦遞呈求見,著耆英察看情形,一體設法羈縻,勿使别生枝節。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