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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寄諭兩江總督耆英澳夷於三巴門外妄肆幹求著函商廣東督撫熟籌事勢妥議具奏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1844年3月14日)
軍機大臣字寄兩江總督耆。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奉上諭:
穆彰阿等奏遵旨再議意大里亞國通商章程一摺。朕詳加披閲。所有三巴門內免領牌照,聽憑建造一節。既據該督切實聲明,准其照議辦理。惟該督等前奏,不得於三巴門外擅有建造,現據該督等面與要約,當不致遽有反覆。惟事涉外夷,必須籌及久遠,設使異時該夷以三巴門內無可駐足,又於三巴門外妄肆幹求,該督如何防範遏絶?正宜遠慮預籌。著耆英接奉此旨,函商廣東督撫體察夷情,熟籌事勢,會同妥議具奏。總須確有把握,毋爲將就目前之計,方不負委任也。余均照議辦理。穆彰阿等原折抄給閲看。將此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