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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福建巡撫劉鴻翱奏報將日本難夷送至浙省譯訊明確遣發回國摺
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1841年6月24日)
福建巡撫臣劉鴻翱跪奏,爲閩省赴粵商船搭載日本國難夷回閩,循例撫恤,送至浙江省譯訊明確,遣發回國,恭摺奏聞,仰祈聖鑒事。
竊查本年閏三月二十九日,據廈防同知顧教忠稟稱:閏三月二十三日,據巡役稟報,有自廣東澳門來廈之同安縣船戶金合順商船一隻進口,船上搭有夷人三名,詢據金合順稟稱,係日本國遭風難夷,附搭來閩,稟求送回本國。等語。並派該船戶稟帶該難夷三名到廳,又鋪蓋二卷,籐草小箱匣共四隻。隨據該難夷呈送紅稟一張,內雲係日本國人,名仙太郎、松之助、辰藏等,於道光二十一年正月間在本國出洋貿易,適爲狂風打沉船隻,幸遇漁人救護,載至澳門。今懇福建船祇搭到此地,乞給文憑,得歸本國。等情。經該同知查問,該難夷等言語不通,即經飭令解省訊辦去後。
兹據藩司曾望顔、兼署臬司常大淳會詳,飭據署福州府知府史致蕃會督福防同知文燦、閩縣知縣褚登、侯官縣知縣唐黃裳詳稱,當即傳到琉球通事譯訊,並不通曉,該難夷言語內有辰藏一名,粗識漢字,令其書寫供詞,與前在廈防同知呈遞之稟相似。適有往日本國生理,在洋遭風,經琉球國送回之浙江仁和縣難民顧雲生等到閩。因思該難民既在日本生理,必能通曉該國言語,當向查詢,該難民亦不能全悉。該府廳縣等以浙江乍浦地方另有通曉日本國夷語之人,請將該難夷仙太郎等委員送往浙省,轉飭乍浦同知傳同通事詳加譯訊,仍移諮廣東省飭查該難夷等究竟飄在何處?其船內尚有何物?曾否據地方文武稟報查覆覈辦?並聲明,船戶金合順由粵附搭該難夷等回廈即赴廈防廳稟報,尚無不合,請即予省釋。等情。由司詳請具奏前來。
臣查歷屆日本國難夷來閩,均照例撫恤,給予衣被口糧,派撥員弁兵役,由陸路送至浙江省交收,遇有乍浦往販東洋船隻,附搭回國。今難夷仙太郎、松之助、辰藏等三名在洋遭風,由粵搭船到閩,自應照例辦理。惟閩省查訊該難夷等,供情未能詳悉,恐有不實不盡,應即委員送赴浙江,飭傳通事,再行逐細譯讀明確,如果實係遭風,並無不法别情,即行附搭回國,以仰副聖主懷柔遠人之至意。一面移諮粵省飭查諮覆。至船戶金合順附搭該難夷等來閩,於入口時即赴廈防廳稟報,尚無不合,應予省釋。
除諮明戶、禮二部並分諮廣東、浙江各撫臣分别查照辦理外,臣謹會同閩浙總督臣顔伯燾恭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知道了。
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