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738 署兩廣總督琦善奏請恩准英夷仍前來粵通商並准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摺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841年1月18日)

  大學士·署兩廣總督奴才琦善跪奏,爲夷遵照繳還浙江省之定海、粵東省之沙角,據情代奏,籲懇恩施,仰祈聖鑒事。
  竊夷自前赴天津稟訴,奉旨准其查辦後,該夷已心知欽感。迨本月十五日正在查辦之際,祇緣該夷僻處化外而無紀律,當此夷兵環聚之時,未能約束,致弁兵情急佔奪沙角礮臺,並將大角礮臺攻破。該夷旋即自知悔懼,現在復稱,情願將定海繳還,統撤師船回棹,並將粵東之沙角礮臺獻出。惟該夷素以懋遷爲務,歷蒙天朝寬大之恩,准令通商,俾叨豢養。自斷其貿易後,舉國無以爲生,並以該國距此數萬里,航海而來,動輒經年越歲,拋撇鄉井,隔離骨肉,情可矜憐。間觀西洋夷人,沐天朝懷柔曠典,得以攜眷在澳門寄居,今此事同一律,欲求代爲籲懇天恩,自道光二十一年起,准其仍前來粵通商,並請倣照西洋夷人寄居澳門之例,准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即不敢再求往他省貿易。各等情。懇請代奏前來。
  奴才除給諮該夷,令其作速由海道齎赴浙江,將定海刻即繳還,奴才亦即收回沙角外,可否仰懇聖恩,俟伊里佈奏報收回定海後,俯准該夷自道光二十一年起,仍前來粵通商,並倣照西洋夷人在澳門寄居之例,准其就粵東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出自逾格鴻慈,理合據情由六百里馳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遵行。謹奏。
  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奉硃批:另有旨。欽此。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