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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福建巡撫魏元烺奏報飭派妥員將三吧壠遭風難夷二名護送廣東配搭回國片
*道光十八年六月初九日(1838年1月29日)
再,臣接據漳州府知府胡興仁稟據代理海澄縣汪恩湛會同營員稟稱,道光十八年正月初三日據澳甲王會等稟報,伊等在麥坑海邊採捕,見有夷人二名乘坐捕魚竹筏漂倚海岸,招手求救,並無攜帶物件。當將該夷人二名押送到縣,由府臺募能知夷語之民人李成當堂譯訊供情,經臣飭提該難夷並李成解省,發交福州府知府戴嘉穀會同福防同知文燦查驗。訊據該難夷世鼎供年十九歲,世然供年十四歲,又據同供俱係咬吧國所轄三吧壠夷人。三吧壠至咬
吧大國陸路十三站,三吧壠與廣東舟楫相通,常到廣東地界貿易。舊年本國夷人王定置船,裝載食米八十車,每車二十七擔;又油八桶,每桶二擔,要往廣東售賣,僱請夷人爲水手,連王定共二十七人。於舊年八月在本國開船,在洋遭風。至十月末,船至不識洋面打破,王定們二十五人俱經落水,不知存沒。夷人二名當時抱住桅篷漂流,適遇紅毛國夾板船經過,將夷人救在他船傭工,後因難受打駡,於十二月三十日乘坐竹筏想欲逃生,至十八年正月初三日漂至海澄縣界遇救。夷人委因遭風被救逃生,並沒别故,本國的人都有到廣東生理,將夷人送到廣東,配船回國。等供。
據此,隨將該夷人等照例安頓並給與口糧、衣服,議請解往粵省,配搭回國,由藩臬兩司會詳請奏前來。臣查該夷人世鼎等供係咬吧國所轄三吧壠夷人,因船隻打破,漂至閩洋,求送廣東配船回國。等情。所供似屬實情,並無别故,廣東澳門地方爲各夷貿易之所,自應解往,配搭回國。
除飭司派委妥員小心管解,飭令沿途地方文武撥護前進暨諮廣東督撫臣查照外,臣謹附片具奏,伏乞聖鑒。謹奏。
道光十八年六月初九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