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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署理兩廣總督祁等奏報飭令洋商將
國遭風難夷交夷商
收領附搭便船回國片
道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①(1836年2月10日)
再,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准閩省督撫臣來諮,據署晉江縣會營稟報,縣屬海邊有一夷人鳬水上岸,言語不通。將該夷人解省驗訊,因省城無通夷語之人,惟有廣東另案解閩之王幅受略知西洋夷語,監提譯訊,亦辨譯不清。據稱係咭唎所管之嘛嚕國人,在夷船充當水手,不知何處洋面遭風,漂至海邊上岸,頭發被水浸濕沾泥,用刀剪短,欲求解送廣東澳門,搭船回國。等語。除會同附片具奏外,委員將該夷人解送粵省辦理。等因。
臣隨將解到之夷人飭發藩臬兩司轉交廣州府,督同南海縣諭飭洋商遵傳通事蔡懋到案詳細譯訊。據該夷供名吻吐,年三十四歲,係
國夷人,在
咭唎國之東,向在啞
咋船上做水手,船上連伊共有十人,有詐扳、詐顛、駕廉、沙利等,其馀不記名字。六月初間,由本國嘛嚕地方載米至
咭唎國新埠售賣。七月中旬賣竣回帆,在海面遭遇大風,將船漂至福建不識土名洋面,擊破船隻,看見伙伴有六人落水,其馀三人不知存亡,伊抱木鳬水上岸,被官人撈救得生。
本是
咭唎屬國,懇將伊即交
咭唎夷人便可順帶回家。詰以有無中華人勾引前來內地海邊滋事,是否被賊搶奪推落溺海,該夷人供稱實係遭風落海,並無前項情事,察其情詞迫切,似尚無捏飾。當飭洋商帶同通事向現在澳門之
咭唎夷商逐一查訊,據夷商
覆稱,伊有便船可以附搭該夷人回國,不致失所。兹由藩臬兩司會同詳請飭令洋商,將該夷人轉交
咭唎商人
順帶回國。等因前來。臣查難夷吻吐
在海遭風,全船覆溺,僅該夷一人漂至閩省洋面遇救得生,現在詳訊並無别故,其情可憫。
除恤給該難夷銀米,飭令洋商將該難夷即交夷商收領,搭附便船回國外,所有譯訊辦理緣由,謹附片具奏,伏乞聖鑒。謹奏。
(硃批):知道了。
(宮中硃批奏摺)
注:
① 此爲考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