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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閩浙總督程祖洛等奏報飭派妥員將晉江縣海邊巡見夷人解送廣東訊辦片
*道光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1836年1月7日)
再,臣等接據署泉州府晉江縣伍申祺會同營員稟報,道光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早間,縣轄深滬澳海邊巡見有一夷人鳬水上岸,周身皆濕,並無攜帶物件,守口文武員弁將該夷人押送到縣,由府督訊,言語不通,經臣等飭提解省,發交署福州府知府黃綏浩,會同候補知府許原清驗訊。該夷人約年三十馀歲,頭上留發,面黑、目圓、身短,言語啁哳,不能曉悉,授以紙筆,亦不能書寫。閩省盡(僅)有琉球國存留通事,傳令譯訊,並非該國之人,此外别無能通夷語者。將該夷人先行妥爲安頓,給與口糧、棉衣,議請解往粵省訊辦,由藩臬兩司會詳請奏前來。臣等當即提案,親加查驗無異。查該夷人因何飄洋來閩,鳬至海濱,單身上岸,究係何國之人?言語不通,閩省無從譯訊。廣東澳門地方爲番夷貿易之所,定有深曉夷語通事,自應解往廣東譯訊確情辦理。
除飭司派委妥員小心管解,飭令沿途地方文武撥護前進暨諮廣東督撫臣查明外,臣等謹附片具奏,伏乞聖鑒。謹奏。
道光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