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637 兩廣總督盧坤奏報將遭風難夷撥役護送至澳門附搭便船回國等情片

道光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1833年12月20日)

  再,臣盧坤接據陽江縣稟報,道光十三年七月十六日午刻,有紅毛夷人三十名、內地民人劉亞朱一名,被風漂流登岸,到陽江縣屬海陵司巡檢衙門喊稟。經該巡檢解縣查訊,係因船泊洋次,遭風漂至外洋,擊碎船隻,片板無存,隨風打至縣屬,近邊上岸得生。劉亞朱係因受僱修船,突遇大風,未及登岸,致被一並漂出,並無别故。等情。當經臣飛飭該縣恤給口糧,並派員小心護押來省,發交廣州府,督同委員傳集洋商通事查訊去後。
  兹據廣州府等傳同洋商通事,繹(譯)據船主一名吸吥、火長一名啞、水手喳哋等二十八名,共三十人,俱供係咭唎國港腳夷人。該船主吸吥與本船大火長啞合夥,置有小船一隻,僱夷人喳哋等二十八名,在船充當水手,裝得食米、胡椒,於本年五月二十九日駛近澳門洋面灣泊,欲入黃埔貿易,因初來廣東,未知事例,不敢遽入。適遇本國船入口貿易,遂將本船貨物賣與,並因空船甚輕,不能駛駕回國,暫泊洋面。七月初十日,適有本國喴喱商船裝載茶葉等貨,由黃埔出口,夷商喴喱以裝載太重,即僱夷等船駁,載茶葉等貨回國。漢人劉亞朱係香山縣人,因受僱在船修整,收得工資正欲回家,未及上岸。詎七月十四日颶風大作,夷等貨船隨風漂蕩,船身盡被擊碎,貨物全行漂失,並淹斃水手咗一名,屍身不知去向。夷等扶板脫命,登岸喊稟,後經查詢失水地方情形,始知係陽江縣海陵司地方,並無别故。等語。
  詢據洋商通事,所供亦皆脗合。復飭據洋商盧文錦等查明,委有一船及喴喱一船進口出口,所載貨物均已報稅,並查詢咭唎國大班噸等,亦稱吸吥等係伊國港腳人,情願收領,附便遣回。等情。由司具詳前來。當即諮詢海關監督臣中祥,查明關口出入報稅船貨,與司詳無異。臣查該難夷等既經繹(譯)訊明確,實因遭風遇救,自應作速遣令回國,以示懷柔。劉亞朱因受僱修船,正欲回家,未及上岸,被風一並飄出,訊無别故,亦無庸議,應即省釋回籍。
  除飭將該難夷等恤給口糧,撥役護送至澳門,交該國大班妥爲安頓,俟有便船附搭回國外,謹會同海關監督臣中祥附片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謹奏。
  (硃批):知道了。
  (宮中硃批奏摺)
  注:
  ① 此爲考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