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633 兩廣總督李鴻賓密奏嚴飭地方官及洋商將番婦押往澳門並省會一切安靜情形片

*道光十年十月二十九日(1830年12月13日)

  再,前因咭唎國大班,攜帶番婦住省,誤聽訛言,潛運礮械,預防圍逐,業經臣會同廣州將軍臣慶保、撫臣盧坤、粵海關監督臣中祥密摺陳奏在案。一面諄飭洋商等嚴切傳諭該夷,速將礮位運還本船,番婦押送回澳。
  旋據南海縣及洋商伍受昌等稟報,該夷初不知礮位運省有幹禁令,現聞嚴諭,已知凜畏,遵將大銅礮二座、小銅礮三座,俱搬回黃埔各船,惟番婦尚藏匿夷館。據洋商等稟稱,該雲:伊因素患痰疾,屢發未愈,現需番婦調護,懇俟稍愈,遣令回澳,不敢逗留。等情。臣仍嚴飭地方官及洋商人等,諭令即將番婦押往澳門,斷不許藉詞延緩,如再狡展,仍即飭令不准開艙,绝其貿易,以儆刁頑。
  自該夷運礮來館之日以至於今,省會各商夷交易如常,民情極爲安貼,毫無驚擾,謹會同廣州將軍臣慶保、粵海關監督臣中祥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臣謹密奏。
  (硃批):知道了。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