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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寄諭廣州將軍慶保等英國大班擅違舊制著嚴切曉諭酌籌妥辦
道光十年十月二十四日(1830年12月8日)
軍機大臣字寄廣州將軍慶、協辦大學士·兩廣總督李、廣東巡撫朱,傳諭粵海關監督中祥。道光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奉上諭:
據慶保等奏,查有咭唎國大班
攜帶番婦來至省城,到公司夷館居住,又該夷商由船登岸,坐轎進館,並因訛言有派兵圍逐之説,心懷疑畏,通信黃埔灣泊各夷船,令水手百馀人乘夜將礮位數座及烏鎗等件收藏艙內,偷運省城夷館。經慶保等密飭文武員弁留心防範彈壓,談夷等業將烏鎗搬去,水手散回。其礮位尚藏放夷館門內,並浼洋商代求稍寬時日,再令番婦回澳。現在嚴飭速將番婦押往澳門,礮位運回各船,妥爲辦理。等語。
向例番婦不准來省居住,夷商不准坐轎進館,其攜帶烏鎗礮位止係外洋備防賊盜,尤不得私運進城。今該夷等擅違舊制,慶保等務當嚴切曉諭,令其遵守舊章,嗣後不得稍有違犯,致幹禁令,儻仍敢延抗,即當設法驅逐,示以創懲。亦不可稍存遷就,總須酌籌妥辦,於懷柔外夷之中,仍不失天朝體制,方爲至善。將此諭知慶保、李鴻賓、朱桂楨,並傳諭中祥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