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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兩廣總督阮元等奏報飭令夷商傳諭啞啉國夷船暫行停泊候旨摺
道光四年八月十九日(1824年10月11日)
兩廣總督臣阮元、廣東巡撫臣陳中孚、粵海關監督臣七十四跪奏,爲請旨事。
竊臣阮元、臣陳中孚據澳門同知具稟,據引水人報稱:八月初四日,有小西洋夷船一隻,來至零丁洋面寄椗,當向查問。據該船主稱説,伊名喥
嚧,係啞啉國夷船,載有胡椒、檳榔等貨,來粵貿易。船上商梢六十名,船身式樣及夷人面貌、語音與港腳夷商相似,祗(隻)有旗號略異。該國從前並未來過,不敢擅自帶引進口。等語。該同知飭令通事傳詢澳門夷商,與引水所報無異,稟請示遵。等情。臣七十四並據澳門稅口委員稟報相同。臣等當即諭飭洋商查明啞啉距中國若幹洋程,與何國相近,是否從前改名之哦啰嘶;該船既係初次來粵,海道因何熟悉,係何國導引;又該國有無國主,此次船貨是否該國遣令貿易,抑夷商自行合夥,逐一查明,稟覆覈辦去後。兹據稟稱,遍詢在粵各國大班,僉稱該國在中國西南方,與港腳及
咪地方相近,踞廣東洋程計四十馀日,實非從前哦啰嘶改名。緣西洋諸國俱習星宿,羅盤定向即可行船,無須導引,該國原有國主,今
喥
嚧船係夷商各自合夥前來,並非國主遣令貿易。等語。稟覆到。
臣等恭查,嘉慶十年有哦啰嘶國商船二隻,改名國來粵,經前監督延豐具奏,欽奉諭旨:將來澳門等處,如再有此等外洋夷船向未來粵者,其懇請貿易之處,斷不可擅自准行,總當詳細詢明,暫令停泊,一面奏聞,候旨遵行。等因。欽此。彼時,
二船因先已進口易貨回國,不及駮回,復經接任督臣吳熊光奏奉上諭:此次姑著准其貿易,嗣後不得擅與通市。等因。欽此。今啞啉國
喥
嚧船經臣等飭查,係小西洋白帽回夷之類,並非哦啰嘶國改名,但從前並未來過,應否遣令回國,不准貿易,抑或准其貿易,或以該夷遠涉重洋,此次暫准易貨回國,嗣後不准再來通市之處,伏候諭旨施行。
除飭令洋商傳諭該船暫行停泊候旨外,臣等謹合詞恭摺由驛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另有旨。
道光四年八月十九日
(宮中硃批奏折)
注:
① 據軍機處録副奏摺,硃批時間爲道光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