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554 寄諭浙江巡撫楊頀英船如在浙洋停泊即諭以其貢使此次不由浙江行走即令駛往粵東等候

嘉慶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1816年9月13日)

  軍機大臣字寄浙江巡撫楊〔〕,嘉慶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奉上諭:
  此次咭唎國遣使進貢,其原來船隻在天津海口停泊,於貢使等登岸後,隨即私自開行。前據陳預奏報,閏六月二十三日,該夷船在登州外洋寄椗,於二十五日放洋南去,此時如果駛過浙洋,即毋庸過問。倘該夷船駛過浙省寧波舟山一帶,欲在彼停泊聽候貢使消息,著楊預先飭知該海口文武員弁,一經探有該夷船停泊,即明白曉諭在船夷官,以該貢使等此次回國,業經奉旨由通州下船,經過山東、江蘇、安徽、江西,至廣東澳門放洋,不由浙江行走,該夷船在浙守候無益,飭令迅速駛往粵東,以便該貢使等乘坐歸國。或該貢船缺少淡水、食物,該撫仍照向來接待貢使之例應付無缺可也。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六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