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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寄諭兩廣總督蔣攸铦英貢使到粵即將頒給該國王勅書交彼恭齎回國呞噹亦飭令同回並可否停止該國貿易酌議具奏
嘉慶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1816年8月30日)
軍機大臣字寄兩廣總督蔣〔攸铦〕,嘉慶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日奉上諭:
此次咭唎貢使到京,於瞻覲時,正副使臣俱患病不能行禮,業已降旨即日遣回,令廣惠伴送赴粵。前有旨令蔣攸铦等將該貢使原船羈留,計彼時該國原貢船如已早抵澳門,該使臣等到粵後,蔣攸铦仍遵照前旨,令臬司明山同派出之總兵沿途照料彈壓,令其安靜下船。所有頒給該國王勅諭一道,隨後由驛發往,該督接收暫存,俟該使臣等到日,即交令恭齎回國。
至該副使斯當東久住澳門,通曉內地語言,人本譎詐,此次該使臣等反覆狡猾,料必係伊從中播弄。斯當東到粵時,即飭令同該正使等一並回國,勿許停留。伊若請於回國後,仍來澳門充當大班,亦嚴詞飭禁,斷不許其再來。並諭知各洋行勿許私自容留,違者治罪。
再,粵海關徵收稅課,舊通貿易各國,每年共約收稅銀若幹兩,咭唎一國每年計約收稅銀若幹兩,如將
咭唎國停止貿易,是否可行,著該督詳細查明,酌議具奏,候旨飭遵。將此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五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