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537 廣東巡撫董教增等奏英商呞噹奉該國王令充當副貢使片

嘉慶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1816年7月13日)

  臣董教增、臣祥紹跪奏,再,夷商呞噹曾於上年春間奉旨飭查,該夷商在澳門是否妥協,經督臣蔣攸铦會同臣等逐細訪查,該夷呞噹粗通漢話,兼識漢字,凡外夷在粵貿易多年,能通漢話識漢字,亦不止呞噹一人,呞噹前後在澳數年,尚無不妥,亦無教唆勾通款跡。等情。恭摺覆奏在案。兹咭唎國王以呞噹曾經入都,諳習天朝禮節,諭令充當副貢使進京,此係該國王敬事之誠,非呞噹所能自主,且呞噹於乾隆五十八年隨同貢船進京之時,年僅十二三歲,尚屬童稚,於天津、浙江口岸未必熟悉。惟既通漢話,並識漢字,自應嚴禁與漢人交接往來,以杜勾串教誘之漸。臣董教增現復飛致直隸、浙江督撫及天津鹽政,加意防範。直隸督臣那彥成、浙江撫臣孫玉庭,均曾任廣東督撫,素悉夷情,辦理諒能周密。
  臣等謹附片陳奏,伏乞睿鑒。謹奏。
  嘉慶二十一年閏六月十一日奉硃批:另有旨。欽此。
  嘉慶二十一年六月十九日
  (《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五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