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467 諭內閣陽春孫玉庭辦理驅退英兵事宜均有不當之處著交部議處

嘉慶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809年1月6日)

  嘉慶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內閣奉上諭:
  吳熊光於咭唎夷船擅入澳門,並不親身前往設法驅逐,業經照部議革職。因思,陽春身任將軍,職居總督之前,遇有海疆要務,本應具奏,況前據吳熊光奏稱,該將軍挑派滿營官兵預備調遣,何以並無一字奏及;孫玉庭以巡撫大員,於吳熊光辦理軟弱錯謬之處,未能據實劾參,轉以支飾空言隨同列銜具奏,皆有應得之咎。陽春、孫玉庭均著交部議處。
  欽此。
  (軍機處上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