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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寄諭兩廣總督吳熊光等著詢問
國夷船是否即俄羅斯及來廣沿途情形並是否係該國王遣來
嘉慶十年十二月初九日(1806年1月28日)
軍機大臣字寄兩廣總督吳〔熊光〕、傳諭粵海關監督阿克當阿,嘉慶十年十二月初九日奉上諭:
本日據延豐奏,本年十月內有
國船二隻先後來至澳門地方,夷商之名係嚕
、

,載有皮張銀子來廣貿易。據洋商等查明,
即俄羅斯,並譯出夷稟呈遞,懇求恩准卸貨,延豐當即札商那彥成,並與孫玉庭面商,飭令洋商秉公交易。等語。所辦粗率之至。外夷通市,皆有一定地界,不准踰越,廣東澳門等處聚集各島夷船,皆係常至之國,自可准其貿易,至於
國之名,從未經見,此次忽然來廣貿易,甚屬新異。此等交涉外夷之事,自當慎重辦理,該監督或遵照定例即行駁回,或令將原船暫行停泊,既有夷稟,應隨摺據實奏聞,聽候諭旨辦理,何得率據洋商稟報之辭,擅准卸貨交易。且摺內所稱
即俄羅斯,夷音相近,廣東省向無俄羅斯通事之人,憑何譯出,其譯出之夷稟,如何敘述亦未據該監督隨摺呈覽,其船上所載皮張銀兩,究係何項皮張,共帶若干,其銀兩欲轉販何項貨物,均未一一詳細詢明據實具奏,甚屬非是。延豐、那彥成、孫玉庭,均著傳旨申飭。此事自係延豐先出主見,著將延豐交部議處,那彥成、孫玉庭均交部察議。吳熊光等於接奉諭旨後,著查明該夷船貨物尚未卸完且暫停納稅,或已卸貨納稅尚未駛回,即詳悉究詢該國究竟是否俄羅斯,向來俄羅斯定例俱在恰克圖地方通市,從未到過粵省,一切海道因何認識,該夷船從本國開駛之後,經由幾國,是否先到别國,另由别國導引而來,其導引者又係何國。至該夷商此次船隻貨物,是否該商等私自置辦牟利,抑係該國王遣令貿易,均當一一詢明,並將所呈夷稟一件由驛具奏,俟奏到再行降旨。如該夷船業已卸貨駛回,此時自無從跟究,將來澳門等處,如再有此等外洋夷船向未來粵者,其懇請貿易之處,斷不可擅自准行。總當詳細詢明,暫令停泊,一面奏聞,候旨遵行。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一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