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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內閣注諭軍機大臣等英國貢物准先齎京外國兵船不准幫同靖海
嘉慶十年二月初七日(1805年3月7日)
十年二月辛酉,諭軍機大臣等:
據倭什布等奏,
咭唎國呈進表貢請旨遵行一摺,該國王重繹輸誠,情詞恭順,從前乾隆六十年間曾經附進表貢,蒙皇考高宗純皇帝俯賜賞收,加以錫賚,賜之勅書。專此,既據該國王備進方物,自應照例賞收。着那彥成等查照辦理,並將貢品齎京呈遞,再行頒給勅書、賞件,俾遂忱悃而示懷柔。
至所稱該國有護貨兵船四隻來廣一節,近聞外洋貨船到粵,均有兵船護送,亦不獨
咭唎國爲然,必係因洋面不能肅清,自爲守衛之計。迨駛至澳門,已近內地口岸,或有竊掠之事,豈不貽笑外夷。該督等當嚴飭地方文武,整飭巡防,使澳門一帶商船停泊得以安靜無虞。至伊等護貨兵船,向來必有灣泊處所,總當循照舊規,勿令任意越進爲要。
再,閲譯出該國原表內稱,有别項事情要我出力,我亦十分歡喜效力。等語。此言似非無因,自係聞洋面時有盜警,或需伊國兵力幫同緝捕,是以隱躍其詞。海洋地面,番舶往來,原應內地官兵實力查緝,焉有借助外藩消除奸匪之理。那彥成到任後,惟當遵照節節(衍字)次諭旨,修明武備,整飭營伍,使奸徒聞風自遠,以懾外夷而靖海疆,方爲不負委任。
將此諭令知之。
(內閣外交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