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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廣東巡撫郭世勳等奏報英貢船二隻駛至蠔墩灣泊情形摺
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三十日(1793年11月3日)
署理兩廣總督印務·廣東巡撫臣郭世勳、粵海關監督臣蘇楞額跪奏,爲
咭唎貢船抵粵,恭摺奏聞事。
竊照
咭唎國使臣瞻覲回國,仰蒙欽派侍郎松筠護送,由長江一帶行走,赴粵搭附貨船回國,其原貢船五隻,先由直隸天津開行,至浙江定海暫行停泊。嗣准浙江來咨稱,該貢船現在料理收拾,將次開行。等因。復奉諭旨:該國貢船到粵時,毋庸令其停留,即催令回國。等因。欽此。
臣等伏查,自浙至粵,海程迅速,該船一經開行,一二旬內即可抵粵東洋面,經臣等欽遵節次諭旨,派委文武員弁帶領引水前赴老萬山一帶探聽。並思,該貢船到粵,如因回國程期遙遠,欲買辦薪米等物,亦難禁絶遽行驅令長行。查,嶴門係西洋人居住,黃埔有各國夷船艤泊,若聽該貢船在彼停留,恐滋串通勾結,惟有虎門內蠔墩一處,與嶴門、黃埔均屬寫遠,貢船在彼暫時停泊購辦食物,與各國夷人無從見面,勾串之弊可不禁而自絶。
又經飭知各委員遵照辦理去後。兹據香山協副將張維、嶴門同知韋協中稟報,本月二十七日,探有
咭唎小貢船二隻在十字門外洋寄椗,當令引水前赴詢問。據該船夷人稱説,船內所帶薪米食物,不敷回程日用,外洋風浪冲激,難以停住,求進口灣泊買辦。至本國貢船,大小五隻,我們兩隻較小,係九月初八日在浙江開洋,隨後有大船二隻,定於初十日開洋,不日可到,尚有大船一隻,未定開行日期。等語。當即派撥弁兵,將該貢船二隻押送至虎門,前赴蠔墩灣泊。等因前來。臣等隨派委佛山同知吳翰前赴蠔墩,會同左翼鎮員弁,帶領水師兵丁在彼稽查彈壓,不令該夷人等上岸與民人市易,並催令地方官代爲料理,趕緊購買食物即開行回國,不任留前等候,挨延日時。仍飛飭各委員等,一俟探有隨後三船蹤跡,詢明是否無需進口買辦食物,即飛速稟報,酌量辦理。
所有
咭唎貢船到境進口,暫行灣泊緣由,臣等謹會同繕摺由驛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所辦妥。知道了。
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