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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寄諭直隸等省督撫如遇英貢船進口須經理得宜閩浙江南三省調取澳門之人預備貿易
乾隆五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1793年4月2日)
大學士·公阿〔桂〕、大學士·伯和〔珅〕字寄直隸、山東、江南、閩浙各督撫,乾隆五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奉上諭:
前據郭世勳奏,
咭唎國遣使進貢祝釐,由海道至天津赴京,曾經降旨以海洋風信靡常,該貢使船隻或於閩浙、江南、山東等處近海口岸收泊亦未可定,而近海一帶營伍未必一律整肅,特諭令該督撫等如遇該國貢船進口時,務須派員彈壓稽查,列營擺隊,以示嚴肅。但外省習氣,非失之不及,即失之太過,若該督撫等因有此旨辦理過當,跡涉張皇,竟似陳兵備禦者然,不特該國使臣心懷疑懼,即地方民人亦覺驚駭,耳目殊爲未便。著再傳諭該督撫等,於該國貢使到口時,總須不動聲色,密加查察防範,以肅觀贍而昭體制,固不可意存玩忽,亦不可張大其事,務使經理得宜,無過不及,方爲妥善。
再,該國遣使赴京,或於貢船之便攜帶貨物前來貿易,亦事之所有,若在福建、江浙等省口岸收泊,該處非若澳門地方,向有洋行承攬之人可爲議價交易,且該國來使與內地民人言語不通,礙難辦理。著傳諭福建、浙江、江南三省督撫,先期行文廣東省,令郭世勳將該處行頭、通事人等,揀派數人預備,如該國貢船於該三省進口時帶有貿易貨物,即飛速行知廣東,令將預備之人派員送到,以便爲之説合交易。若該貢船在山東、直隸進口,該二省距京甚近,無庸調取澳門之人即可來京交易,交四堂人代爲經紀其事,較爲近便。仍著該督撫等諭知來使,以江浙等省向無洋行經紀,誠恐該國使人不曉內地言語,講論價值不能諳悉,或有虧折之處,特調取廣東澳門洋行熟手爲之經理,公平交易,俾其得沾馀潤,以示懷柔體卹之意。將此各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