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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粵海關監督盛住奏報查看澳門等稅口均係實徵實報並無需索情弊事竣回署日期摺
乾隆五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1792年4月15日)
奴才盛住謹奏,爲恭報查看稅口情形,事竣回署日期,仰祈聖鑒事。
竊奴才於三月初九日自省帶印起身,前赴澳門各口稽查稅務,業經恭摺奏明在案。兹奴才帶同通事等於十三日行抵澳門稅口,隨調查該口日徵親填各簿,詳加核算,俱係實徵實報,並無侵隱。細訪在口之各丁役,俱知畏法,亦無格外需索等弊。澳門查畢,順道至江門、佛山等口,奴才隨調齊該口親填各簿核查,並詢之地方商販民人,咸稱往來稅貨俱照例徵收,委無多收情弊。奴才復嚴飭各口家丁、書役人等,務須守法奉公,毋許絲毫苛索。仍不時留心查察,有犯必懲,斷不致稍爲寬縱,以冀仰副聖主柔遠卹商之至意。奴才稽查事竣,於本月二十二日回署。
所有查看各稅口情由,及回署日期,理合恭摺奏報,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五十七年閏四月初一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三月二十四日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