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310 寄諭廣東巡撫孫士毅著在澳門一帶訪緝西洋人傳教案內要犯蔡伯多祿

乾隆五十年四月二十一日(1785年5月29日)

  大學士·公阿〔桂〕、協辦大學士·尚書和〔珅〕字寄廣東巡撫孫〔士毅〕,乾隆五十年四月二十一日奉上諭:
  據雅德奏,拏獲由江西赴閩傳教之西洋人方濟覺即咈囒嘶噶,審訊堅供與蔡伯多祿從未認識,現在派員將該犯解京歸案審辦。等語。已於摺內批示矣。此案西洋人私赴內地傳教,業經各該督撫陸續獲犯觧京審擬定案,其在逃之蔡伯多祿,爲案內要犯,前屢經降旨令各督撫嚴行緝拏,何以至今尚未就獲。該犯係起意赴粵接引傳教之人,自必尚在粵省澳門一帶洋行潛避。著傳諭孫士毅留心訪查,購線密緝務獲,毋得視爲海捕具文。若果訪在洋行隱匿,孫士毅即當傳集在粵之西洋人等詳細開導曉諭,令其務將蔡伯多祿送出,或令設法辦理,總期必得。
  至雅德奏,查出方濟覺身帶銅十字架、銅佛頭等件,著遇便一併送京呈覽。將此傳諭孫士毅並諭雅德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