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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粵海關監督穆騰額奏報英船放炮悮斃水手並請毋庸添設西洋人在省城常住摺
乾隆四十九年十月十九日(1784年12月1日)
奴才穆騰額跪奏,爲奏明事。
本年十月十三日,據黃埔稅口書吏家人稟稱,有
咭唎國噲
船因送嗹國洋船開行,從艙眼放炮,旁船未及躲開,轟傷扁艇船上水手三名。嗣據續報,吳亞科、王運發二名,於十四、十六等日先後身死。
伏查,夷船開停及接送鄰船,以放炮爲恭敬,向來任其沿襲外洋風俗,原所不禁,但不小心知會旁船,轟斃二命,自應審明懲治。奴才一面移諮撫臣孫士毅照例辦理,一面飭令洋商傳諭該噲
船頭目,勒令將該犯交出,由撫臣審擬具奏。
再,管理洋人寄信之哆啰暗令洋人四名改裝赴西安傳教,撫臣孫士毅業經傳旨將哆啰革退,發交澳門令回該國懲治,其京裏京外洋人書信往來,均由提塘及地方官彼此寄交,歷來並無貽誤,請循其舊,毋庸添設洋人常住省城,以致勾引民人暗中滋事。現經孫士毅與奴才面商,意見相符,即由孫士毅具奏請旨。
再,奴才繕摺後,謹交孫士毅附本日由驛之便馳遞。合併聲明,伏祈皇上睿鑒。
謹奏。
(硃批):已有旨了。①
乾隆四十九年十月十九日
(宮中硃批奏摺)
注:
① 據軍機處録副奏摺,硃批時間爲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