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253 兩廣總督李侍堯奏報西洋人李俊賢等到廣情願進京效力代爲轉奏摺

乾隆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1772年6月22日)

  兩廣總督·昭信伯臣李侍堯跪奏,爲請旨事。
  竊照定例,西洋人來廣,遇有諳習丹青、鐘表等技,情願赴京效力者,准令呈明地方官,詳報臣衙門具奏請旨。等因。兹據廣東布政使姚成烈轉據南海縣詳報,據洋行商人潘同文等稟稱,有西洋人李俊賢,年三十五歲,熟理鐘表;潘廷章,年三十三歲,熟習繪畫,於乾隆三十六年附搭囒哂啞國咘嗹商船到廣,情願赴京效力,懇請代奏。等情到臣。
  查西洋人李俊賢、潘廷章來廣,情願赴京效力,應否准其進京之處,相應循例奏聞請旨,如蒙俞允,容臣另行委員伴送赴京。
  臣謹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奏。
  (硃批):准其來京。
  乾隆三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