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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兩廣總督李侍堯等奏報
呢咕刀傷民人杜亞明等致死擬絞摺
乾隆三十四年九月十一日(1769年10月10日)
兩廣總督·昭信伯臣李侍堯、廣東巡撫臣鐘音跪奏,爲奏聞事。
竊照廣東香山縣屬澳門地方,濱臨大海,向爲西洋夷人寄居,民番雜處。緣有南海縣民杜亞明同兄杜亞帶向在澳門割草營生,杜亞明曾在澳夷洋船幫做水手,因懶於工作,被該船夷人
呢咕毆逐上岸。乾隆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晚,
呢咕在澳門地方三層樓街上經過,杜亞明撞見觸起前嫌,拳毆
呢咕腰眼,
呢咕拔身佩小刀抵戳,致傷杜亞明左肋,杜亞明轉身回走,喚令胞兄杜亞帶幫毆,
呢咕又戳傷杜亞明右後臂膊、脊背左邊,杜亞明倒地,旋即殞命。杜亞帶趕上,將
呢咕推倒在地,騎壓身上,
呢咕情急,隨用小刀戳傷杜亞帶左脅、右手臂,杜亞帶奪刀劃傷左手掌心,
呢咕右手指亦被刀傷,時有黃亞貴看見趕救,將小刀奪下,杜亞帶傷重,是夜殞命。地保報縣驗明屍傷,飭令夷目唩嚟哆拏獲
呢咕到案,訊據供認前情不諱。查杜亞明邀同伊兄杜亞帶謀毆洩忿,被夷人
呢咕用刀抵戳致傷,先後身死,事屬鬬毆,將
呢咕擬絞立注,照例交夷目收管。等情具詳。
臣等伏查,乾隆八年夷人
嚧戳傷民人陳輝千身死一案,經前署督臣策楞奏准,嗣後在澳民番有交涉謀故鬬毆等案,若夷人罪應斬絞者,該縣於相驗時訊明確切,通報督撫詳加覆核,如果案情允當,即批飭地方官同該夷目將該犯依法辦理,免其交禁解勘,仍一面據實奏明,並將供招報部存案。等因。今澳門夷人
呢咕戳傷民人杜亞明、杜亞帶兄弟身死,據訊供認明確,依毆死一家二命例,擬以絞注。情罪相符,隨批司飭委廣州府知府顧光前往澳門,飭令夷目提出兇夷
呢咕,於本年九月初三日即行絞決,以彰國法。據署按察使秦礦備敘供招具詳前來。
除將供招諮部外,所有臣等辦理緣由,謹合詞具奏,伏乞皇上睿鑒,勅部查照施行。謹奏。
(硃批):該部知道。
乾隆三十四年九月十一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