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203 諭寧波徵稅須稍重於粵海關以防洋船雲集寧波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1757年4月10日)

  同日奉旨:
  依議。此摺內所稱,若不更定章程,必致私加暗扣,課額有虧,與商無補。等語。尚未深悉。更定稅額本意,向來洋船俱由廣東收口,經粵海關稽察徵稅,其浙省之寧波,不過偶然一至,近年奸牙勾串漁利,洋船至寧波者甚多,將來番舶雲集,留住日久,將又成一粵省之澳門矣,於海疆重地,民風土俗,均有關繫。是以,更定章程,視粵稍重,則洋商無所利而不來,以示限制,意並不在增稅也。將此明白曉諭知之。
  欽此。
  戶部摺
  (軍機處上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