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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寄諭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浙江寧波間有洋船著時加體察以防别滋事端
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九日(1756年8月4日)
大學士·公傅〔恆〕、大學士來〔保〕字寄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浙江巡撫楊〔廷璋〕,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初九日奉上諭:
據武進陞奏,六月十五日寧波頭洋有紅毛船一隻收泊。等語。其一切驗放交易,自應照舊例辦理,顧向來洋船進口,俱由廣東之澳門等處,其至浙江之寧波者甚少,間有遭風漂泊之船,自不得不爲經理。近年乃多有專爲貿易而至者,將來熟悉此路,進口船隻不免日增,是又成一市集之所在。國家綏遠通商,寧波原與澳門無異,但於此復多一市場,恐積久留居內地者益衆,海濱要地,殊非防微杜漸之道。其如何稽查巡察,俾不致日久弊生,不可不預爲留意。如奏內所稱,船戶噶喇吩至噶喇吧地方,同來過夷商味啁、通事洪任駕船來寧。等語。蓋本地牙行及通事人等,因夷商入口得從中取利,往往有私爲招致者,此輩因緣覓利無有已時,即巡邏兵役人等,亦樂於夷船進口抽肥獲利,在此時固不過小人逐利之常,然不加禁止,誠恐别滋事端,尤當時加體察。可傳諭該督撫等,令其留心。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