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195 四川總督黃廷桂等奏報審辦通過澳門入川西洋人費布仁緣由摺

乾隆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1754年7月10日)

  吏部尚書·仍管四川總督臣黃廷桂、四川提督臣岳鍾璜謹奏,爲奏明事。
  竊臣等據城守營參將解遜、成都縣知縣陳履長、署華陽縣知縣王廷松稟稱,訪聞近日成都來有一西洋人,潛住省城,帶有西洋物件。臣等恐有煽惑民人情事,隨飭選差,於華陽縣民人李安德家,將該西洋人查拏到案。公同按察使周琬等訊問伊之姓名來歷,及因何赴川,有無教誘民人之事,該夷雖略能官話,但不能清楚,就伊語氣訊取大概情節,據該夷自稱,名費布仁,年二十九歲,係大西洋杜魯所管之人,乾隆十四年十一月內,因欲赴廣東貿易,由小西洋搭船,於十五年二月進口到廣東澳門,因貿易折本,閒住三四年。至十八年冬間,見伊西洋來內地進貢回去之人,名八十戈者從澳門過,對伊稱説天朝恩典寬大,賞賜物件甚多,心裡羨慕,想到內地來看看。又因從前有伊西洋人牟天池曾在四川行教,伊在澳門聞知牟天池身故,不知眞假,欲來川探訪虛實,並可接他的地方行教,遽遇在川住家之王尚忠在澳門貿易,偶然説及伊曾入天主教,因再三央懇,煩彼帶至成都,於上年十二月在澳門起身,沿途有人盤問,俱係王尚忠答應,並無阻擋。四月二十日到成都,王尚忠先上岸,二十二日引至李安德家,與王尚忠同住。聞知牟天池已於乾隆七年在川身故埋葬,現在禁止一切邪教,查拏甚嚴,不敢傳教,正欲仍回澳門,因不服水土染病,尚未起身,不料即被訪拏。等情。並將所帶物件俱經查起,驗係衣服器具隨身用度之物。隨詢問王尚忠、李安德,所供情節相同。復詰詢王尚忠,因何效帶此人來川,並李安德因何擅自客留,據供因從前曾入天主教,偶然言及,伊即稱是同教,必欲附伴來川,不能謝卻,故此同來,因王尚忠與李安德同住,故寓李安德家,才到就被查獲,實無設教誘人情事。查驗王尚忠自粵來川途中船票二紙,一係乾隆十九年正月十二日在湖南郴州僱船之票,一係乾隆十九年二月初十日在湖北荊州僱船之票,核其程途月日,與所供相符。
  查費布仁甫經到川,雖無開堂設教煽惑民人情事,但天主一教原屬異端,且係外方遠夷,不便客留內地。除將帶領來川之王尚忠,並客留居住之李安德分别究擬,加等治罪外,其費布仁一犯,應諮解廣東撫臣,仍由澳門押令出口,聽其仍回西洋,以免逗留內地,傳述邪教引誘民人。
  所有臣等審辦緣由,理應恭摺奏明,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奉硃批:知道了。
  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