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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禮部題報琉球國進貢船隻帶來飄風難番送至澳門搭船回里本
雍正九年①(1731年)
(上略)
又,爲稟報事。奉本撫院批本司呈詳,查得,琉球國進貢舡隻帶來兩次飄風雜番四名,前經詳奉批行譯訊,並准該□□□送到□□□□□□防廳覓出通知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被風飄到難番二人,一名織度亨,一名□板鎗,俱係西洋新馬蘭人,因捕魚被風,飄出大洋,流入琉球屬島麻姑山地方。小舡遇石冲破,鳧水上山,遇救獲生。又雍正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被風飄難番二人,一名精,一名愿,亦係西洋新馬蘭人氏,與織度亨等相隔不遠,因在彼國貿易,人舡被風飄出大洋,流入琉球屬島姑米山地方,該國均不知音語,附搭來閩。又據詢稱,乞送西洋咬
吧地方,即能得回本土等情,並將該番隨帶貨物逐一查明造冊,申送具詳前來。本司□□□□□□□□□既經福防廳□有閩□□□□□□□□□□西洋新馬蘭人氏。等語。相應查照從前飄到難番在閩之例,給與行糧、人夫、布疋,令其返里。但查,粵省之香山澳,係番舡往來地方,應請給發諮文,將伊等委官伴送前赴粵省撫院衙門,轉送香山澳地方,遇有便舡附搭回里,以廣聖朝柔卹遠人至意。
是否妥協,合就具詳,伏候察奪批示。等緣由。奉批:仰候給諮,將難番委官伴送赴粵附搭便舡回里,其應給人夫、行糧、布疋,如詳查例發給,以廣聖朝柔卹遠人至意。
(《明清史料》庚編第四本)
注:
① 此爲考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