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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署廣東巡撫傅泰奏報親赴地方確勘請在前山寨添設同知或通判以便稽察控制摺
雍正八年三月十七日(1730年5月3日)
署廣東巡撫臣傅泰謹奏,爲奏聞事。
竊照粵東地近南交,濱臨大海,其附近之順德、新會、香山,以及東莞、新寧、新安一帶,皆內連省會,外控大洋,屏障藩籬,倚賴甚重。臣抵任載馀,久擬躬親前往,細加察看,俾知山海形勢、地方險易,並防汛緩急、官制添裁之道,緣巡撫衙門案牘繁多,未得分身前赴。本年正月二十九日,適准督臣郝玉麟移知奉旨,頒到提臣王紹緒條奏移駐官員、改換汛防、招民開墾、預買桅柁等項原摺四件,又怡親王並前任廣東督臣孔毓珣議覆各摺奉上諭,令臣等會同確議一案。臣思,移駐換汛,均關緊要,臣未將地方情形親身確勘,止據紙上空談,意爲是非,隨聲附和,臣實有所不敢。是以,臣於二月二十一日自省起程,前往順德等各縣海口及香山縣之澳門各地方,逐一確勘,已經具疏題報在案。
臣先至順德,次往香山,後至新會,即順途回省。細查順德一縣,居省城之西南,在新會、香山、虎門之中,內海外洋,相連逼近,而且港汊多歧,船隻甚衆,縣城內外,人烟湊集,阛阓鱗次,實爲近省緊要之地,海口繁劇之區,總兵駐紥於此,遙制新會、香山等縣,似得居中控馭之道。
至新會在順德之西地方,較簡於順德,其厓門海口,並非商船出入停泊之處,非澳門、虎門可比,移駐總兵之説,似未盡善。但臣看厓門地方,亦甚遼闊散漫,即不另設營汛,亦應多添兵丁,以固汛守。
其香山縣又在兩縣之東南,城南一百二十馀里爲澳門,現係西洋人居住,其交界處建設一閘,以分內外,關閘之北爲前山寨,有香山協都司、守備駐紥防守。臣看前山寨係西洋人及內地之人往來隘口,關係緊要,距縣甚遙,其在澳貿易民人或有作奸走漏等弊,武員止司防守,不能彈壓,似應於此處添設同知或通判一員,與武職協同稽察,遇有爭毆、偷竊、漏稅、賭博等事,便可就近發落,而文武互相牽制,其巡查亦必倍加勤慎。至原駐都、守二員,若添設文職,應酌撤一員回駐縣城。
以上各事宜,皆關重大,且撤兵換汛,原屬總督耑政,臣既經勘明,當與督臣細加斟酌,並將附近老成將備調赴省城,逐一詢問明白,從長會議,公同具摺覆奏外,所有臣看過三縣地方情形,先行奏聞,伏乞皇上睿鑒。
(硃批):會題案件又何必多此一番牘奏。
雍正八年三月十七日
(《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一八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