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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禮部尚書常壽題報西洋人孫璋等精通曆法請准伴送進京效力本
雍正七年正月二十五日(1729年2月22日)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加二級臣常壽等謹題,爲題明請旨事。
該臣等議得,廣東總督孔毓珣疏稱,西洋人孫璋果係精通曆數,沙如玉係善製鐘表,因慕聖化願來中國進京效力,并非教王差遣,亦無隨帶書信、物件、跟役,惟有帶自用天文曆法章本,鐘表須用器具,請照例差人伴送進京效力。等語。查,雍正元年,福建總督滿保題爲飭禁愚民一疏,臣部議覆,查明西洋人果係精通曆數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馀俱送至澳門安插。等因具題。奉旨:依議。欽遵通行在案。今該督既稱西洋人孫璋果係精通曆數、沙如玉係善製鍾表,因慕聖化願來中國進京效力,應如該督所請,將孫璋、沙如玉差官伴送來京,俟到京之日,交與該衙門令其效力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雍正七年正月二十五日題,本月二十七日奉旨:依議。
(內閣禮科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