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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川陝總督岳鍾琪奏報差員解送西洋人穆覲遠進京摺
雍正四年三月十六日(1726年4月17日)
四川陝西總督臣岳鍾琪謹奏,爲遵旨奏聞事。
竊臣於雍正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奉到硃批諭旨,隨允禟來西洋人穆覲遠,令臣差的當人前往西大同,會同楚宗立刻九條鎖拏解來京。欽此。臣隨差以守備用之千總胡璉前赴西大同,會同楚宗拏解去後。今於三月十二日臣行至平涼府地方,據千總胡璉稟報,已將穆覲遠遵旨會同鎖拏,於三月初十日叢到金縣地方。聞臣已起身赴寧夏,路由固原,與彼回西安之路相左,故特專差馳稟前來。臣隨差家人羅印前往,協同胡璉將穆覲遠遵旨嚴押進京。
理合具摺奏聞。併繳原奉硃批諭旨,伏惟睿鑒施行。謹奏。
(硃批):五月十九日到。知道了。
雍正四年三月十六日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