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90 閩浙總督滿保奏聞西洋人在福安縣傳教惑衆送往澳門安插外省嚴禁西洋人居留傳教摺

雍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1723年8月29日)

  閩浙總督臣覺羅滿保、福建巡撫臣黃國材會銜謹奏,爲奏聞禁止愚民加入天主教,恭請聖主明鑒事。
  查得,福寧州所屬福安縣乃山中小縣,靠近大海,據聞有西洋二人在彼居留傳教,當即稽查得,入天主教之監生、生員有十馀人,城鄉男女入此教者有數百人,城內、大鄉建有男女天主堂十五處,西洋二人隱居生員家中,不爲人見,不懼知縣禁令。每逢誦經禮拜之日,便聚數百之衆傳教,男女混雜一處,習俗極惡。奴才是以飭令文武官員,查出西洋二人,照例送往廣東澳門,天主堂十五處,或改作書院,或爲義學,或各作民間祠堂,諭令該十馀名生員、監生,誘導入教愚昧男女改正邪教,若再有奉行西洋教者,則將該十馀名監生、生員盡數黜免治罪。已出告示嚴加禁止。
  查得,西洋人在各省大府縣俱建天主堂居住,此等西洋人留居京城尚可編修黃曆(硃筆涂抹:治病及制造器皿。硃改:用於雜事),今其恣意於各省大府縣建天主堂或豪宅居住,於地方百姓(硃筆涂抹:並無益處,萬一)力行其教,蠱惑人心,經年日久(硃改:於聖人治政之道及)地方毫無益處,(硃筆涂抹:招致事端,亦難逆料)。伏乞皇上洞鑒,將西洋人許其照舊在京居住外,其馀各外省不許私留居住,或盡送京師,或遣回廣東澳門。將各省所設天主堂,盡行改換别用,不得再建。
  此乃關係地方人心之事,臣等謹具奏陳,應否之處,伏乞皇上明裁。爲此,叩奏。
  (硃批):爾此奏甚是,極爲可嘉。著照此辦理,如此繕本具奏。
  雍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
  (宮中滿文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