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66 兩廣總督趙弘燦奏報遵旨傳宣西洋人無照者不許出境李秉忠已赴澳門尋買西洋物件並續到澳門船數摺

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六日(1716年10月30日)

  總督廣東廣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奴才趙弘燦,謹摺跪請皇上聖安。
  竊照欽差李秉忠至廣東省城後,至肇慶傳旨:西洋人無照者不許出境。奴才欽遵聖諭,時刻留心,隨差家人三名跟李秉忠至澳門尋買西洋物件,俟購到之日,奴才專差家人隨李秉忠進京,另摺具奏外。
  再,先到洋舡一十八隻,已經具摺奏報,今又續到澳門四隻,合再奏聞。
  至本年粵省早收豐熟,奴才先經摺奏。今晚造又屆登場,約計收成有九分、十分不等,米價每石銀七錢、八錢、九錢不等,歲登大有,山海敉寧。相應一併奏聞,恭慰睿懷。
  爲此,具摺差家人薛廷仕齎奏以聞。
  (硃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五年九月十六日
  奴才趙弘燦謹跪書
  (《康熙朝漢文硃批奏摺焫編》第七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