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58 廣東巡撫滿丕奏請修理水師營船隻及在粵開捐納之例購貯糧石摺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1713年4月21日)

  廣東巡撫奴才滿丕,謹俯伏跪請皇上萬安。
  奴才乃一介末職庸愚,荷蒙聖主隆恩,委以海疆重任,初膺外任,舛誤之事甚多,雖夙夜惶悚,勤奮效力,仍恐有負皇上委用之任,殊爲惶恐。兹將奴才所知所歷地方有關事項具奏,恭請皇上訓諭。
  一項,應作速修理營船。查得,廣東地方水多陸路少,水師營兵巡緝均靠船隻。今應大修、破損應修外海、內河船三百五十七隻,至康熙五十年五六月,均應修期滿,經總督趙宏燦查明具奏,准部因修理價銀駮回,總督趙宏燦復又查奏,以致延擱時日,修理愆期,已近二年,至今尚未修理。奴才去往虎跳門、澳門地方時看得,船隻破損不可用者居多,倘有緊急調用之事,必致誤事。修理船隻,皆有定價,伏乞嗣後將年滿應修船隻,一面查奏,一面動用布政使庫銀修理,俾水師營有船,於巡查大有裨益。
  一項,應大量貯存米糧,查得,廣東地方山海交錯,民多地少,本地所産米糧不敷食用,皆靠鄰省出售之米。本年因米價上漲,經奴才奏請,將囤貯米谷,留馀七份,其馀三份運至省城,現以平價售賣。入春以來,雨水甚多,時節尚稍寒,正值青黃不接之季,恐老病貧困之人,無以購買口糧,奴才率同將軍、總督、副都統、司道官員捐銀,採買米糧,現正散給。因佛山鎮地方數戶米鋪囤積米谷不賣,貧苦百姓羣集搶購,業經奴才派員好言平服,令以平價出售米谷。以此觀之,廣東省不可不預先多貯糧谷。福建省現既開捐納之例,鄰省運往福建之糧必多,運往廣東者必少,如此則廣東糧價又將上漲。閩粵兩省同係海疆地方,相應請聖主垂愛,亦准廣東地方如福建省一體施行捐納之例,除粵省所有州縣現存六十余萬石糧谷外,增納二百萬石糧谷存貯,以備歉收之年或是散給、或是平價糶賣。如此則閩粵均有積貯,於海疆地方之安堵實有裨益。
  以上兩項,謹繕摺具奏,恭請皇上頒降訓諭。
  爲此,繕摺交家人章保柱齎往。謹奏。請旨。
  (硃批):朕安。所奏之摺,知道了。請安摺應另繕,不應兼寫具奏之事。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廣東巡撫奴才滿丕
  (宮中滿文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