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57 廣東巡撫滿丕奏聞將遵旨寄往西洋書函交西洋人李若瑟送至澳門交船主帶往西洋摺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十日(1713年2月4日)

  廣東巡撫奴才滿丕謹奏,爲奏聞事。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養心殿監造趙昌召去奴才之侄哈希泰,交給遵旨諮行西洋之信函,稱,奉旨:著將此函交付巡撫滿丕家中,從速遞往廣東,交付西洋人穆德我等寄往。欽此。欽遵。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送至廣東後,奴才當即傳召穆德我、李若瑟等,交付曰,爾等將此函帶往澳門,務於澳內停泊船只起航前抵達,以便帶往西洋。等語。時穆德我因病未去。本年正月初一日,派李若瑟前往,初三日行抵澳門,適逢西洋船即將返航,遂交付船主加羅謝,初四日起航開往大西洋。
  爲此,謹具奏聞。
  (硃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十日
  廣東巡撫奴才滿丕
  (宮中滿文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