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風采



澳門歷史簡述

陳樹榮

  澳門,現由澳門半島、氹仔島、路環島三個地方組成,一九九四年底,澳門政府公佈的澳門總面積爲二十三點五平方公里。
  歷史上的澳門,在一百多年前,主要是指澳門半島,尤其是鴉片戰爭前的澳門歷史,更主要是指澳門半島上的歷史活動。
  澳門向爲中國領土,與鄰近地區的文化一脈相承於中華文化。從十多年來的澳門考古發現,證明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澳門地區已有中華民族先民的足跡。大約至七百多年前南宋皇朝傾覆之際,二十多萬南宋軍民乘船長驅直進十字門古航道,逐漸有較多華人涉足澳門。至五百年前的明成化年間,居澳閩人興建了媽閣廟。葡人來澳之前,已有華人居澳,已有東南亞、琉球等地的漁船、商旅在季候風期間到澳門寄泊。廣東官府大約在一五三五年將“市舶提舉司”遷至澳門地區,允許外國商船入泊濠鏡澳(澳門最早的名稱之一),從此澳門開埠,成爲中外互市之地。
  葡人在一五五七年之前陸續進入浪白、濠鏡,同東南亞商人那樣泊船、貿易、互巿。葡人爲了維持居留澳門的權利,必須向中國交納地租和賦稅,必須像高麗、安南、暹羅等亞洲藩屬國一樣向中國皇帝呈獻貢品。葡人在居留澳門的三百年內,從未獲得澳門的主權,葡人只是被視爲歸順天朝王化、遵守天朝律令的外國“子民”,才被允許居留在澳門。
  明淸政府爲了有效地行使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在澳門設置衙門官吏,審理民審,審理蕃漢交涉案件;制定規條政令,對葡人進行防範約束;設立稅館、海關,向出入港口的葡船收稅;並在堅持對澳門保有主權的同時,給予葡人一定的自治權利和優待。澳門在作爲葡人在華唯一的居留地的同時,又成爲來華貿易的西方各國商人的共同居留地。
  鴉片戰爭之後,特別是一八四九年之後,居澳葡人一改以往“恭順”的常態,追隨列強,逐步佔據澳門,實行殖民統治。中國在澳門的主權雖受到嚴重損害,但仍屬於中國。即使一八八七年簽訂了《中葡草約》,但仍因長期勘界未定而未能生效,延至一九二八年中國外交部正式照會葡國公使聲明該條約作廢,葡人佔據澳門從來沒有法律根據。
  一九七四年葡國“四·二五革命”後,宣佈實施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已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領土,葡國管理的特殊地區。革命後的葡萄牙在政治上和行政上逐步改革,一九七六年頒佈的葡國新憲法,准許澳門享有內部自主權,並頒佈《澳門組織章程》,成立澳門立法會。一九七九年中葡建交,葡方確認澳門是葡萄牙管理下的中國領土。一九八七年《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圓滿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澳門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回歸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