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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與“夲”
語文信箱主持人:
我在小巴上看見一張告示,其中“本公司”的“本”,寫作“夲”,即“大”下一個“十”。我查過《中華新字典》,沒有此字。究竟“本”字可不可以寫作“夲”?望能賜覆!
讀者 岑咏雪
岑咏雪讀友:
“本”與“夲”是形、音、義都不同的兩個漢字。
本,指事字,“木”下加一橫。這一橫是指示符號,指示草木的根部所在;故“本”的初義為草木的根部,後引伸為根本的、本來的、主要的。以“本”為部件構成的字有苯、笨、缽等。
夲,音滔,會意字。上面的“大”,像一個張開兩手兩腳的人形;下面的“十”,表示數量。上下合起來就是“十人”,意謂以十個人的力量前進,表示疾速前進之意。以“夲”為部件構成的字有皋、嗥、皞、翱等。
由於“夲”字極少單獨使用,故一般小型字典沒有將它收錄。而歷代的書法家,為了書寫的方便和美觀,也往往將“本”寫成“夲”:如東晉的王羲之,唐代的歐陽詢、顏真卿、褚遂良、柳公權,宋代的米芾,元代的趙子昂等,均有將“本”字寫作“夲”的。正是這個原因,使到不少人也在模仿,令此風一直延至今日仍未停息。儘管歷代書法家都有將“本”寫作“夲”的,但在辭書上,“本”與“夲”依然涇渭分明、互不混淆。有些辭書及專著,還特地註明此二字不能混用。例如——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顧雄藻編著的《字辨》,就明確地指出:“夲音叨,俗本。”
科技文獻出版社出版的、田清源編著的《易錯易混漢字詳析》,也詳盡地指出:“本和夲的形、音、義都不同。根本義指樹木的根,所以應寫木的下部有一短畫的本,不能寫由大十構成的夲。”
台灣出版的、高樹藩編纂的《形音義綜合大字典》,在“本”字條下的〔辨正〕,清楚地註明:“本作木一,不作大十。作大十為夲,音滔,作急進解。本夲形似而音義迥別。”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雖然歷代書法家均有將“本”寫作“夲”的,但這並不是規範的寫法,我們應以“本”字為準!